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——教育学院教师党支部
 
发布人:教育学院  发布时间:2019-06-30   浏览次数:23



2019年6月24日,教育学院教师党支部在问学楼106开展了“两学一做”系列主题党日活动,本期主题为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。本次活动由教师党支部书记柏琳主持,并就下一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安排。




主题活动中,柏琳书记指出,《条例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**为根本遵循,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、方式、程序等作出规范,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。每个党员,不论职务高低,都必须按照**要求和《条例》规定,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。广大党员要深入领会《条例》精神,全面掌握《条例》内容,严格执行《条例》规定,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,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着力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,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。广大党员要进一步增强党性、提高政治站位、提振精神,敢于担当,积极作为,为学院改革发展和二次创业凝聚强大力量。







教师党员们结合自身的工作情况进行反思和批评,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党员和教育工作者,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突出党性培养,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,严格要求自己,加强理论知识学习;在教书育人上,教育学生树立崇高信念和远大理想。张虎对党支部最近学习情况进行总结,认为大部分党员学习态度认真积极,希望大家能继续提升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。

柏琳书记要求党员们必须深刻理解和领会加强党员管理的重要意义,明白身上肩负的教育责任,要进一步增强自身素质,提高教育实践水平,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。

最后对下一步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安排。工作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:形成党政学习常态化、建立日常反思查摆问题机制、组建互相监督小组。